协会制度

深圳市内衣行业自律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1-03-16 16:1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内衣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管理,促进内衣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深圳市内衣行业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员会)依托深圳市内衣行业协会开展工作,面向所有在我市注册登记和异地在我市从事内衣行业的协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协会服务企业)。
第三条 本规则旨在明确自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职责,规定行业自律惩戒等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客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保障我市内衣行业廉洁从业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 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自律委员会是实施我市内衣行业廉洁从业工作的工作机构,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
第五条 自律委员会面向我市所有协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开展廉洁从业自律组织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修订完善《深圳市内衣行业自律公约》等行业廉洁自律文件。依据相关行业廉洁自律文件严格规范物业企业服务和经营行为,引导协会服务企业依法从业,自我约束,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二)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研究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明确禁止各种贿赂行为,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培育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营造诚信执业良好氛围。
(三)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针对行业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 工作内容及方式
第六条 对违反法律法规、自律规范和自律公约的行为,委员会有权依据情节轻重作出约谈、警告、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训斥等制裁措施。
第七条 及时搜集“行业廉洁自律公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并交由协会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执行。
第四章 工作原则
委员会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坚持客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同时,注重发挥委员会的功能作用,推动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的有机结合,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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