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
2014-08-28 09:36: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薪酬支付,保障协会及员工合法权益,提升薪酬体系的内部公平性和激励性,从而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公平:是指同岗同级享受相同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
(2)竞争:使协会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4)经济:在考虑协会承受能力大小,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协会能够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协会管理制度基础上。 
第三条  管理职责 
 秘书长:
(1)审查综合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2) 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第四条  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部人才需求和外部劳动力市场、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协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员工综合素质等因素)。
第五条  薪酬结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各类补贴+奖金+工龄工资+全勤奖 
(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
(2)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8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 
(3)各类补贴: 包括节假日补贴、电话费补贴、差旅费补贴等。 
(4)奖金:奖金是协会为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设置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5)工龄工资:工龄是指自员工入职当日起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为一年工龄,连续工作满两年的为两年工龄,以此类推。工作每满一年,下年度月工资增加100元/月。
(6)全勤奖:当月全勤的员工,公司按1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当月有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违纪现象的将不享有)。
第六条  薪酬级别

岗位 职位 等级 薪酬等级 全勤 备注
秘书长 秘书长 2 9000 100  
1 8500 100  
副秘书长 2 8000 100  
1 7500 100  
部门负责人 主任 1 7000 100  
3 6500 100  
4 6000 100  
5 5500 100  
普通职员 专员、助理、出纳类 1 5000 100  
2 4500 100  
3 4000 100  
4 3500 100  
5 3000 100  
员工薪酬级别与其所处的职级对应,职级越高,薪酬级别越高。
第七条  试用期薪酬 
(1)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 
(2)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的,不享受试用期间的奖金。 
(3)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试用期间的奖金。 
第八条  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协会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协会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协会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综合部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指协会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工作年限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秘书长最终审批。 
第九条  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每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遇到节假日顺延。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协会签订相关协议约定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协会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3)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 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婚 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护理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D、丧 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E、公 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F、事 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G、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协会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条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员工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五险一金。 
第十一条  薪酬保密 
(1)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
(2)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3)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
(4)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协会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处罚。 
(5)协会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由秘书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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