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制度

深圳市内衣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2021-02-02 10:09: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内衣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的新闻发布行为,提升本会各项工作公开透明度,建立健全本会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了解和信息传送机制,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独特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行业协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指本会任命或指定有关人员,就本会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接受采访、新闻通稿、视频直播等形式,主动宣传协会的重点和重大举措,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规范性安排。
第三条 本会新闻发言人制度以及新闻发布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凡未公开的内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不得擅自接受采访、对外投稿。发生失密、泄密事件的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条 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原则如下: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坚持新闻发布工作服从协会的工作大局;
(四)坚持实事求是,要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发布新闻内容。 
第五条 本协会新闻发言人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法定代表人是协会新闻发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新闻发言人是协会新闻发言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 本会遵循法定代表人负责、秘书处具体组织、各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协同配合的新闻发言人工作机制。
第七条 新闻发言人应熟悉内衣行业和本会情况,具有较高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较强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由本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担任,经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任命,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遇行业重大政策调整、协会重要事项发布等情况,由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担任专项或临时新闻发言人。
第八条 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策划。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制定本会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协会新闻发布工作,审定重要新闻通稿,分析新闻发布事后成效。
(二)解读政策。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对涉及本会业务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和说明。
(三)新闻发布。对涉及本会的突发事件、重大事项及时披露事态进展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信息公开。推动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会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
第九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为:经授权发布的行业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产购销形势;本会的重大决策、重要规定;本会开展的重大活动、取得的重要成就;有关突发性事件情况及应对措施等。   
第十条 新闻发布形式包括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视频直播等。
第十一条 新闻发布渠道包括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传播渠道。新闻发布的程序为:
确定主题→前期准备→新闻审核→新闻发布→新闻评估。
第十二条 本会秘书处及各部门应当全力配合新闻发言人的工作,准确无误地向新闻发言人提供所需信息。提供新闻发布材料的部门应当审查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由秘书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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