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申请指南
2014-02-05 17:15: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支持领域及方向
   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促进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推动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工商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助。
支持范围:工业及商贸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二、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政策的通知》(深府〔2012〕90号)
三、资助标准和方式
   资助标准:单个技术改造项目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两年,给予贴息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或核准时确定的贷款额度。单一企业年度最高贴息额为600万元,市政府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同一项目或同笔贷款不得重复申请贴息。
   资助方式:总额控制、自愿申报、中介审计、政府决策。
   贷款贴息采取报销制,企业获得项目贷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之后,凭获得贷款和支付利息的有关资料向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申请;审核通过后相应贷款贴息一次性拨付企业。
四、审批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我市依法注册的工商业企业;
(二)技术改造项目经市产业主管部门或国家、省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
(三)获得在我市银行发放的贷款;
(四)技术改造项目已在深实施完成。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home/login.aspx),在线填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本);
(三)单位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利息单复印件(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本);
(四)项目备案证明复印件(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本)。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Index.aspx在线填报。
七、审批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常年受理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常年受理 
3、咨询电话:82048676­8003,83173363­8003
(三)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8号窗口。
八、审批决定机关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九、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向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收文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并接受形式审查——项目投资审计——项目验收——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年度总额核定贷款贴息金额——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委员会审核并下达资金计划——市财政委员会核拨经费。
十、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至市财政委员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一、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专项资金资助。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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