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
2014-01-20 16:5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对话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负责人
 
编者按:
      2013年12月27日,市政府通知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结合深圳在改革创新及产业、外贸、供应链等方面的优势,从做大做强电子商务新业态、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以及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系列化举措,内容涵盖电子商务发展的全产业链。
深圳一直是国内电子商务发展的高地,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也是国内首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市委市政府把互联网(包括电子商务)作为重点推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多次出台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此次《若干措施》有什么意义?将会给深圳电商行业发展带来什么影响?为此,《内在INNER》(以下简称《内在》)特别约请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对《若干措施》进行权威解读和剖析,以期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资讯,深入了解《若干措施》的实质内容及其带来的影响。
 

 
《内在》: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作用,2009年创建全国首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后,已经连续多年出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包括《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关于服务电子商务市场促进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等重要证词。以上政策对电子商务的普及应用及深化发展,产生了非常积极的作用。此次,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一系列举措。请您介绍此次《若干措施》的出台时基于怎样的背景?希望达到怎样的目的?
负责人:《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基于下面四点考虑:
一是以实际行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倡导的建设质量深圳、效益深圳的发展理念。2011年市委市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要在“深圳速度”的基础上,创造“深圳质量”的理念。“深圳质量”的基本要求就是产业更优。推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是产业更优的有力推手。深圳要在发展网络经济上形成新的竞争力,电子商务是我市网络经济中最活跃的版块,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降低经济发展成本,增强城市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路径,是践行总书记对深圳未来发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许勤市长要求深圳“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是电子商务已经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领域,并引发深刻变革,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意义重大,时不我待。近年来,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呈迅猛发展态势,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推动和引领着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并逐步与生产、流通、消费等实体经济融合,进入理性、务实的发展阶段,网络零售等相关新兴服务业态已成为扩大内需和拉动消费的重要支撑。2012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总额突破8万亿元,比2011年增长31.7%,增速超过当年GDP增长率的4倍。网络零售延续了爆发式增长态势,交易规模超过1.3万亿元,同比增长67.5%,增速约为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的4.7倍。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10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超过1.8万亿元,中国由此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网络零售网。而深圳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则突破9000亿,网络销售额达到600亿元左右。
三是国家和兄弟省市不断加大电子商务政策力度,深圳不进则退。继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2005)2号)后,国家不断加大对电子商务的政策指导力度。在国家发改委牵头下,不仅启动了22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而且仅2011年至2012年就密集出台了《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府文件,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促进作用,强势推进电子商务的应用发展。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强调,要把“促进信息消费”、“鼓励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作为“
增强内需拉动经济的主引擎”来部署。这都彰显了国家层面对电子商务的战略决心。
同时,列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地区也纷纷抓住创建工作的机遇,相继出台创新性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具有代表性的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建议》、重庆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等地区性政策,注重发挥电子商务对实体经济活动渗透、提升的作用,强化电子商务在产业资源聚集、创新商业模式、整合社会服务资源的优势,通过政策协同效应使其成为引领传统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变革的重要推动力。
四是我市电子商务的发展进入深化应用“深水区”。亟需政策层面的政府引导和规范。2009年市政府出台了互联网等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在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指导下,我委及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落实,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取得长足发展。2011年至2013年,我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分别为2600亿元、6800亿元、9500亿元,年均增长超过40%,约占全国交易总额的9%。总体来看,我市电子商务可列入国家第一梯队,且在交易额、电子商务应用企业、专业化服务企业、大中型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比例等指标上处于领先地位,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
然而,我市电子商务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一是缺少本土一流的大型电子商务交易类或服务类平台,规模优势不突出,细分领域行业龙头作用不明显。环顾国内,在电子商务产业链节点上,最具有品牌和行业影响力的应用服务平台仍旧是外地企业,腾讯旗下的拍拍网、QQ商城乃至收购的易迅网等平台所占市场份额,与淘宝、天猫、京东等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二是产业支撑体系有待完善,生态环境有待改善。法律法规、信息安全、诚信交易、纠纷处理、产业统计、物流配送、人才队伍等各配套环节本身不够健全,对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没有发挥良好的支撑作用,中小电商企业生存环境依旧艰难;三是原有的互联网发展政策对电子商务扶持的面比较窄,没有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多方式、多手段的扶持,缺少协同,力度不够,重点也不突出;四是缺乏对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渗透融合的前瞻认识,对开展电子商务普及应用重视不够。因此,亟需出台专项政策,以政策引导带动各部门及市场的力量,形成资源合力,共同促进电子商务全面发展。
市领导对我是电子商务发展非常重视,许勤市长曾于2013年8月批示: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是深圳重点产业,请就我市近几年的发展作认真总结分析,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电子商务加速发展,支持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油之类的稳定增长。
2013年10月,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中也提出:从电子商务发展规律出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中心,制定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服务产业发展。
《若干措施》的出台可谓“天时、地利、人和”具备,不仅是我市在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体系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深圳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强劲引擎。
 
《内在》:制定《若干措施》主要解决的问题有哪些?政府又准备如何进行扶持?
负责人:《若干措施》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紧扣电子商务全球化、融合化、移动化发展的趋势,立足于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产业基础,结合产业特点、优势和重点领域,围绕以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做大做强平台服务为核心,以扩大平台经营规模、提高专业化程度、发展移动电子商务为重点,以渗透融合、深化普及应用为目的,以增强各配套环节能力为支撑,构建技术领先、模式创新、服务专业、应用广泛、支撑完善、诚信安全、环境优良、保障全面的国际化电子商务生态体系。
历经十余年耕耘,深圳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已经具有国际影响力,成为深圳进一步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和竞争力、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全市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
《若干措施》主要解决的问题实际关系到制定措施的额基本思路。
首先,《若干措施》把握电子商务服务业规模化、专业化、移动化、虚拟化的发展趋势,推动产业融合,鼓励创新突破。其次,在措施条款上,以做大做强电子商务服务业为核心,以完善电子商务物流、支付、信用、发展空间等为支撑,以促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为目的,以完善产业发展环境为配套,形成覆盖电子商务产业链各环节的政策扶持体系,既突出政策实施的重点及导向性,又具备实际操作性。
关于政府应该如何进行扶持这一问题,我谈点看法:一是政策对产业的支持措施是综合性的,资金扶持仅仅是其中一个方面。措施里还包括产业服务、发展空间、人才及支撑体系建设等内容,形成对产业链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促进。企业及相关单位都可以在其中找到自己利用政策的着力点和支持资源;二是《若干措施》作为政府措施是导向性和鼓励性的。政府的扶持目的是要激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创造力,增强电子商务发展的内生动力。如十八大强调指出:“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形成政府鼓励、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积极参与的产业繁荣兴旺、创新业态纷呈的深圳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内在》:请您对《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特点及应关注的重点作一介绍。
负责人:《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做大做强电子商务新业态、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共二十五条。具体内容在文件里都有明确的表述。二十五条中,除最后一条是解释性条款外,其他二十四条,条条都是“干货”,即都有明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若干措施》的内容主要是结合深圳产业特色、区位经济优势及全球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国家电子商务战略导向来制定。如在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电子商务、应用服务平台都有突出的重点方向,措施基本涵盖了深圳电子商务发展的全产业链。
《若干措施》的特点:1、内容全面、系统,覆盖全产业;2、结合优势、重点突出;3、措施多样、务实;4、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措施》中针对“拓宽电子商务发展空间”所提出的各项要求。
对措施的关注重点,我认为:首先是充分支持和鼓励一些电商新业态的发展,如推动电子商务的移动化发展、鼓励电子商务的数字化发展。同时,大力支持一批专业化的大型B2B、B2C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形成经济规模效应。其次,在电子商务配套体系方面,应该重点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和促进供应链管理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再次,在电子商务配套体系方面,应该重点支持构建网格化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鼓励传统物流企业提升信息化、网络化水平,为电子商务提供专业化配送服务;建立多元化第三方支付体系,重点支持跨境支付、移动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互联网支付业务。对于上述各个领域,政府将在政策、税收、资源配置、财政等方面给予相关的企业以便利和扶持,帮助他们在这些领域的快速发展。
 
《内在》:此次《若干措施》主要涉及哪些电商主体?将会给他们带来哪些影响?
负责人:《若干措施》的政策覆盖面比较广,几乎涵盖了与深圳电子商务发展产业链相关的电商主体,这与近年来全球电子商务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从过去一种局部经济现象扩展为全局性的经济现象密切关联。从纵向看,涉及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和商流等电商基本要素相关的市场主体;从横向看,既包括互联网、软件、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为电商服务的第三方中介服务平台、支持服务和技术服务类企业,又包括电子、珠宝、服装、制造和商贸流通领域的传统企业。可以说,因《若干措施》实施而受益的企业覆盖面非常广。比如,对于电商平台,《若干措施》提出要扶持一批交易品种齐全、市场覆盖面广、特色鲜明的大型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包括B2B和B2C的,以形成一个竞争力强劲的产业集群,产生规模经济效应。对金融、物流、旅游等领域的企业,我们鼓励其往专业化、网络化经营发展。鼓励大型连锁零售企业、传统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加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力争把深圳打造成华南地区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商品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
另外,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企业,政府也会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其在云计算、物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挖掘上的研究开发。
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是大趋势。目前看来,只要产品的标准化程度比较高且依赖于渠道的,都难以避免受到颠覆。再往后看,哪怕是标准化程度没那么高、增值性强,个性化高的产品和服务,也都将被纳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改造中。因此,我觉得这些企业应该抓住契机,适时做出变革,力争上游,做大做强,在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同时也能为深圳电商发展带来新生力量。
 
《内在》:“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是《若干措施》的一个主要部分。能否谈谈“深化普及应用”的思路?
负责人: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最近强调,电子商务是综合性、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对扩消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增就业、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汪洋副总理的指示符合深圳的实际,凸显了“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若干措施》的思路就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联系深圳的情况,具体讲“深化普及应用”要特别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要大力推进传统产业的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在制造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国家的电商统计数据中把富士康的应用数据排在全国第一,实际上华为、中兴这些深圳优势传统企业应用和发展电子商务空间同样广阔。制造企业利用电子商务重购采购、设计、加工、制造、销售等生产要素环节,是经济全球化、网络化进程中的必由之路。在传统商贸领域,020(线上线下融合)也是毋庸置疑的商贸趋势。开展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全渠道网络营销,深圳商贸领域有成绩有亮点,如走秀的品牌、天虹的网店等。但是,与国内一线网商相比还不够,所以,对腾讯入股京东,成为京东重要股东和战略合作伙伴,我持乐见其成的看法。
二是要抓紧机遇,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2013年是国家层面对跨境电子商务关注度最高的一年。首先是国务院转发九部委《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其后商务部、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外管局也分别出台具体政策、推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措施。鼓励、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国家决策已定,就看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如何落实,争取实效。其次是深圳外贸优势为构筑跨境电子商务战略高地奠定坚实基础。2013年深圳进出口总额5373.6亿美元,外贸出口总额3057亿美元,21年位居全国第一。以上是我市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有力条件,要把这些条件转化成推进外贸的动力,需要我们抓住机遇,脚踏实地地在跨境电子商务的综合服务、第三方支付、供应链服务等平台建设方面。以国家试点示范项目为支点,鼓励创新、支持探索,为国家促进传统外贸的转型发展作出贡献。
三是要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贡献了58.5%的GDP、52.5%的税收和80%的就业,在促进国民经济稳步增长、缓解就业压力、优化经济结构等诸多方面,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此,《若干措施》提出“实施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工程”,政府将通过财政、税收、创业资助等政策性渠道,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设网店、网上商城,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电子商务业务,并给予一定资助。在政策实施中,要努力降低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门槛,更好地发挥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主力军的作用,直接让中小微企业融入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购销体系,形成上、中、下游产业链,大、中、小企业合作共赢的电子商务生态。
 
《内在》:与以往的政策相比,此次《若干措施》有哪些新的特点?
负责人:政府出台每一项政策,肯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且是结合了当下的产业具体发展形势和特点制定出来的,《若干措施》也是如此。当然,和之前的有关政策相比,《若干措施》更加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覆盖性。
首先,此次《若干措施》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这在以往的政策没有涉及。税收优惠包括:1、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电商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得收入,免征增值税;2、电商企业新建或购置的房屋(违章建造的房屋除外),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免征房产税3年;3、企业用于电子商务且符合税法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等等。为解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在完善金融配套支持体系方面,也提出多项措施。如提出建立金融担保机制,探索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等)和动产抵押、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押、质押品的范围;探索成立网络银行,研究推出基于电子商务平台诚信体系的小企业无抵押贷款服务等等。
其次,此次《若干措施》覆盖范围比较广,同时也注重政策配套及具体措施的组合。如果还要再强调一点的话,那我觉得是关于征信体系的建立,特别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如火如荼的今天,这点尤为重要。中国的征信业本身就起步晚,90年代才出现从事征信业务的企业,而且近20年来发展缓慢。如果不是这两年P2P网贷、电商小贷、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兴起和火爆,征信的话题可能还不会被再度提起。征信体系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单凭政府的力量就能完成。因此,我个人觉得政府在收集和完善行政体系的力量就能完成。因此,我个人觉得政府在收集和完善行政体系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同时,也应该放开和加大力度鼓励和扶持企业,如电商平台和第三方征信机构开展征信业务,最后和政府连通,构建一个真实、可信的社会公众信用体系。另外,失信惩戒机制也应该同步建立和完善。
 
《内在》:如何保证《若干措施》落到实处?是否有具体的措施来保障?
负责人:市政府发布《若干措施》后,市经贸信息委会同相关部门紧张地开展了制定实施细则、落实配套办法等务实性工作。后期我们会通过一些行政流程来监督、促进相关工作,包括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落实考核指标,加强督促检查等等,以确保《若干措施》的落地。至于具体的细则,服务业处正在草拟,不久将会出台详细的措施。
 

 
《内在》:今天的访问让我们受益匪浅,也对《若干措施》有了更加深入和透彻的了解。最后,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接受我们的专访,也非常感谢您对《内在INNER》的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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