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资助申请指南
2014-02-01 17:13: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支持领域及方向
重点支持服装(皮革、内衣)、家具、钟表、黄金珠宝、眼镜等优势产业。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及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设定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深府〔2011〕165号)
《关于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政策的通知》(深府〔2012〕90号)
三、资助标准和方式
资助标准:项目资助不超过企业上年度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投入总额的10%,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资助方式:项目采用事后资助方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中介机构审计、社会公示、资助机关审定。
四、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资助项目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深圳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上年度纳税100万元以上,上年度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投入500万元以上。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Index.aspx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本);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本);
3、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本);
4、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本);
5、上一年度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投入明细(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本)。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Index.aspx在线填报。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常年受理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常年受理
3、咨询电话:820486768003,831733638003
(三)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8号窗口。
八、申请决定机关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委员会。
九、办理流程
市经贸信息委会发布指南——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向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会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专项审计——市经贸信息委会根据年度总额核定资助金额——报市财政委复核——社会公示——市经贸信息委会会同市财政委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市财政委拨付资助经费。
十、办理时限
分批处理。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天内,到市财政委员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二、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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